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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生育政策

出生奖励金

  • 支持对象

    自2021年9月1日起出生的婴儿起 , 将该子女(新生儿及按「收养特例法」规定不满6岁的儿童)户籍登记在公州市 , 且以子女出生(收养)日为基准 , 父或母在该市持续登记户籍满1年者

  • 支持条件
    1. 以子女出生(收养)日为基准 , 若在公州市户籍登记期间不满1年 , 则在持续维持户籍登记满1年6个月后认定为支持对象。
    2. 若属于第二胎、第三胎及以上 , 则其之前所有子女须自出生(收养)日起1年前起持续在该市登记户籍;若不满1年 , 则须满1年6个月后方可成为支持对象。
  • 支持金额及发放时间 支持金额
    • 第一胎 : 300万韩元(150万/150万, 分2次发放)
    • 第二胎 : 500万韩元(200万/150万/150万, 分3次发放)
    • 第三胎及以上 : 1,000万韩元(每次250万韩元, 分4次发放)
    支持时间
    • (出生日基准, 父或母登记户籍满1年的情况)
      在申请日所在月的次月25日前发放第1次出生奖励金 , 其余部分在第1次发放日后每满1年分次发放
    • (出生日基准, 父或母登记户籍不满1年的情况)
      在迁入日满1年6个月所在月的次月25日前发放第1次出生奖励金, 其余部分在第1次发放日后每满1年分次发放

    分在第1次发放日后每满1年分次发放子女(新生儿及按「收养特例法」的收养儿童)、父或母等须在出生奖励金最终支持完成前持续在公州市辖区内登记户籍。

  • 支持方式

    公州Pay

    须以本人名义手机加入公州Pay应用。

  • 支持申请

    邑·面·洞(出生申报时申请)或在线申请( 政府24 www.gov.kr立即前往)

  • 提交材料

    出产服务综合处理申请书 下载

  • 其他

    子女(新生儿及按「收养特例法」不满6岁的儿童)、父或母等须在出生奖励金最终支持完成前持续在公州市登记户籍,若迁出至其他地区则不予支持出生奖励金。

  • 咨询电话

    邑·面·洞,人口政策科(☎041-840-8754)

出生祝贺礼品

  • 支持条件

    在公州市进行出生登记的所有新生儿

  • 支持内容

    相当于10万韩元的全国通用商品券

  • 支持申请

    在邑·面·洞办理出生申报时领取

出产用品

通过与(财)Soulbrain나눔财团签订业务协议进行支持。

  • 支持条件

    在公州市申报出生的婴儿

    自201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起支持

  • 支持内容

    相当于10万韩元的出产相关用品

    支持物品可能因情况而变更

  • 支持申请

    在邑·面·洞办理出生申报时领取

出生奖励支持 幸福同行「宝宝人生第一本存折」

通过与三星新村银行签订业务协议进行支持。

  • 支持条件

    2016年5月18日以后在公州市申报出生的婴儿

  • 支持内容

    以新生儿名义开立存折时,每人支持10万韩元

  • 支持申请

    前往三星新村银行申请